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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烟口最大允许排烟量的探讨!

石峥嵘:对于走道和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等情况,排烟口可能置于储烟仓以下,排烟时必然会抽吸到新鲜空气,此时限制排烟口最大排烟量无实际意义。

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最大允许排烟量,最大允许排烟量应按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第4.6.14条的规定计算确定。最大允许排烟量是指每个排烟口允许排出的最大排烟量,因为当排烟口风量大于该值时,排烟口下的烟气层被破坏,新鲜空气与烟气一起排出,导致有效排烟量的减少,同时也不利于排烟口的均匀设置。

鉴于此,对于走道和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等情况,排烟口可能置于储烟仓以下,排烟时必然会抽吸到新鲜空气,此时限制排烟口最大排烟量无实际意义。对于这类排烟口置于储烟仓以下的场所,没必要要求“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最大允许排烟量”,只需控制排烟口的风速即可(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/s)。

注:以上观点仅供参考,有地方标准的应以地方标准为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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